於本年初的一個研討會上,來自美、加、港的學者從多方面討論香港在【基本法】頒佈後的轉變與展望。以下是部分講者的論述撮要,與讀者分享。
[b]機遇[/b]
為了加強香港與內地的聯繫,中國政府於香港回歸前後的三十年間,實施了一連串措施,例如放寬中港跨境旅遊或移居、實行經貿合作參與協議(CEPA)、擴建跨境交通網絡、及建立人民幣兌換交易中心等,直接推廣了雙方的多面接觸,間接促進了香港的經濟與繁榮。
另一方面,由於香港擁有豐富的人力資本和健全的基本結構,早已成為東南亞的金融中心,在回歸前後數年間的經濟更加蓬勃,人均收入(GDP)不斷上升。
[b]挑戰[/b]
近二十年來,中國大陸的工商業突飛猛進,對外貿易發達,而且經濟發展趨向國際化,拋離香港的故有經濟地位。加上珠三角和其他地區的激烈競爭,使香港的經濟地位受到威脅,甚至有被邊沿化之感。
香港的經濟自八零年代中開始轉型,大量工廠往內地北移,只餘下金融業、物流業、和旅遊業為經濟支柱。另一方面,工商界因政治前境不明朗,紛紛轉取急攻近利的手法,而香港政府在公共事務與經濟發展方面亦放棄前瞻性的長遠計劃。
香港特區政府雖然「年青有為」,卻缺乏政治智慧和治理經驗,以致未能迅速有效地應付突發的亞洲金融風暴、非典型肺炎、禽流感、及持續性的經濟不景氣,使已經不甚穩定的經濟基礎雪上加霜。
[b]應變[/b]
要保持香港特區的地位與繁榮,香港市民和政府必須自強不息,創造或提升全球一體化的競爭能力、國際視野、及公民意識。此外,還須於基礎結構和社會功能的發展計劃中重新定位,一方面設法配合中國內地的發展,以便將來互相接軌,另一方面,投放更多資源進行先進的研究,並分散投資和拓展知識型工業或其他創新產業,締造出一個「香港能而內地不能,內地能但香港更能」的優勢。